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可申报民宿区域的通告

集府〔2018〕174号

 

为更好地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一批服务好、有特色、有文化内涵的集美民宿品牌,根据《厦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厦府办〔201771号),结合集美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划定集美区可申报民宿的区域为:集美街道浔江社区、岑东社区、岑西社区、盛光社区、银亭社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54日。

特此通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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