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厦府办〔2020〕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我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普查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普查培训。在同安区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完成普查内容、总结经验做法,为全市全面普查提供参考。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架构
成立市政府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设立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工作接替者负责。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地区普查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民宗、工信、民政、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应急、市政园林、海洋发展、统计、气象、地震等主要参与部门成立普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二)市、区工作分工
市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负责审核汇集各区普查数据,形成市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区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普查数据,形成区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市、区财政分级承担,各区政府应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普查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要及时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工作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紧密结合实际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附件:市政府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5日
附件
市政府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黄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兰贵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建辉 市应急局局长
纪 豪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员:
吴辉艺市发改委一级调研员
郑朝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曹伟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智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阮燕山 市工信局副书记
李 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畅灵 市资源规划局一级调研员
张 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许勇铁 市建设局副局长
林树枝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巡视员
庄少生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世真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
陈丽玲 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
王国娣 市文旅局副局长
林 刚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
欧昌山 市国资委一级调研员
项文胜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敢良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林宜光 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李丽娜 市体育局副局长
彭 勇 市统计局副局长
漆陆安 市机关管理局副局长
王玉宝 厦门海事局副局长
李棠华 市气象局副局长
蔡欣欣 市地震局副局长
王福明 厦门银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项文胜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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