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厦门市“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通知

厦府办〔20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营商环境各领域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结合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专家推选和企业满意度调查等综合评选,现将我市2020年度“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予以公布,并对“十佳”创新举措的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自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管理局、市税务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和“十佳”创新举措企业满意度调查中组织工作突出的思明区和集美区予以通报表扬。

请受到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敢为人先的特区改革精神,为营商环境建设创造更多的“厦门蓝本”;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扬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对标对表先进城市、标杆指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研究推出一批新的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0年度厦门市“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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