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厦府办〔202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如下,其组成人员由各机构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自行调整、明确。
一、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厦府办〔2014〕188号)组长:李辉跃。
二、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8〕17号)组长:李辉跃。
三、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厦府办网传〔2018〕20号)召集人:李辉跃。
四、市推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2005〕322号)组长:李辉跃。
五、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8〕41号)组长:李辉跃。
六、市城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20〕16号)组长:李辉跃。
七、厦工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7〕35号)组长:李辉跃。
八、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厦府办网传〔2020〕9号)组长:李辉跃。
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厦府〔2016〕194号)组长:李辉跃。
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2018〕161号)组长:李辉跃。
十一、市涉众型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2018〕177号)组长:李辉跃。
十二、市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2016〕4号)组长:李辉跃。
十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8〕29号)组长:李辉跃。
十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辉跃。
十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厦府办明电〔2019〕1号)组长:李辉跃。
十六、市“强区放权”专项工作组(厦府办网传〔2020〕20号)组长:李辉跃。
十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5〕10号)组长:李辉跃。
十八、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厦府办〔2017〕95号)总指挥:李辉跃。
十九、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7〕23号)组长:李辉跃。
二十、市轨道平衡用地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8〕11号)组长:李辉跃。
二十一、市推进“丝路海运”工作领导小组(厦府办网传〔2018〕47号)组长:李辉跃。
二十二、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组长:李辉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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