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20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厦门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精神,加快推进厦门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厦门气象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力服务《厦门“一二三”战略规划》落实,为我市建设更高水平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核心能力明显增强,现代气象治理体系更加规范有序,在建设“一省四区1”中走在前、做示范,“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效益更加显著,更好地服务厦门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到2035年,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站网科学布局水平、灾害性天气监测水平达到全国一流,气象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智慧气象为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全面融入厦门“五中心一基地2”建设,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气象保障。
1一省四区: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省、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
2五中心一基地: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区域创新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 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福建省和厦门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围绕预报的“精”和“准”要求,聚焦海洋气象、环境气象、交通气象等重点领域,强化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强国产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应用,强化智能网格三维全要素的短时临近预报、靶向精准预警等领域的科研攻关。开展台湾海峡及周边地区灾害天气的海陆气协同观测试验、新型探测资料融合应用及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气象局、科技局。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 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质量建设厦门市海峡气象开放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带动闽西南气象科技创新与协同发展。增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联系,在观测试验、人才培养、科技攻关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和国内知名的气象科技创新平台。改进气象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揭榜挂帅”制度。探索建立气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制度,推动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 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统一规划全市气象监测网的建设,构建立体高效协同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完善大气垂直观测网,构建大城市垂直大气廓线。完善天气雷达网,实现探测范围一公里高度全覆盖。围绕生态、交通、海洋等发展需要,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升级建设翔安海峡大气探测基地。开展天气雷达等多设备协同观测,提升对预报服务以及科学研究的支撑能力。提升气象监测装备保障能力,推进气象监测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和迭代更新。开展多源观测数据质量控制技术研究,构建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资源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
4. 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强化快速同化更新数值模式的应用,研发基于智能网格预报和高分辨率数值模式产品解释应用的数智预报技术,推进精细到村(居)的精细化客观网格预报预警。强化雷达和卫星等多源资料融合应用,发展多源资料融合的强对流初生和海雾智能识别告警技术。建立全时效、无缝隙精准预报体系,实现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准到村(居)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5. 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体系,推进气象数据可视化、融媒体矩阵、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技术应用,开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推动多灾种的天气综合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完善气象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服务需求对接机制,开发面向城市交通、港口、航运、生态环境、体育等重点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和服务产品,实现“一用户一方案”,推进“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交通局、厦门港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体育局
6. 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依托厦门鲲鹏超算中心和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立功能强大的先进算力和高速泛在的气象通信网络,建立健全跨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聚、使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市大脑”和“一网统管”,建设厦门气象数据资源专区,推动气象数据与相关行业数据深度共享、创新应用。完善气象综合业务监控平台,提升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监控运维能力。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 市气象局、工信局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各区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未设立气象机构的区政府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城市管理的气象保障工作,共建气象监测与预警传播系统。进一步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完善“1262”3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推进“网格+气象”基层气象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局
8.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基于“云+端”一体化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强化多源观测资料在监测预警中的融合应用,实现分钟级和百米级的降水临近预报一张图、强对流天气识别一张表、面向网格化单元的靶向预警一张网。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影响风险预报,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气象灾害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资源规划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发展局、市政园林局
9. 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实现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应急广播体系、社区网格体系、5G消息等渠道靶向发布。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配合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优化升级国家级气象科普基地,构建厦门全域气象科普大格局,推进气象科普全面向气象研学转型,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应急局、海洋发展局、通信管理局
10. 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和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建设智慧烟炉增雨作业系统,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升级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1. 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深化数字气象在风险管控、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产消费等领域的应用,服务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气象信息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助力提升“i厦门服务体系”综合能力,建立完善保障城市能源供给、防洪排涝、交通出行、旅游会展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推动“气象+”在交通物流、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做引领示范。保障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建立高品质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工信局
12. 提升“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气象保障水平。开展“风云”和“海丝”等卫星遥感资料气象应用,加强台湾海峡海面精细化大气要素监测预报,提升海洋气象灾害实时监测预报和风险预警能力。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提升智慧港口、海洋文旅、海上搜救、临港工业、海上重点工程等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东南国际航运气象保障中心,强化国际航运中心多式联运气象保障能力,提升远洋气象导航能力,打造“丝路海运”气象保障服务示范窗口。强化航空气象观测资料融合应用,建立全面覆盖海陆空交通的精细化高影响天气预警指标库,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针对航空枢纽、桥隧、厦金航线、海陆联运中欧班列、厦漳泉都市圈交通网,提升综合交通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旅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海洋发展局、厦门海事局、民航厦门空管站
13. 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开展分区域、分时段、分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动态评估。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围绕翔安火龙果、胡萝卜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建设。围绕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需求,大力发展种业气象服务技术。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关键农时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
14. 提升厦金厦台气象融合和区域气象协同发展水平。强化厦台气象学术互动、人才共培。鼓励台湾气象人才以适当方式在我市气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任职,吸引台湾研究生进驻海峡气象开放实验室开展气象科学研究。探索海峡两岸气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气象部门与厦门大学、台湾高校开展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深化厦金气象灾害联防,推进气象标准共建、设施共享。积极参与华东、华南区域气象科技攻关和协同创新。推进闽西南区域气象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台港澳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气象局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5. 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依托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知天气”APP、“i厦门”APP、“厦门地铁”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开展以“微气候+”为核心的康养微气候资源监测与动态融合分析,推进微气候特色康养和服务创新。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特色乡村、滨海旅游气象景观服务。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体育局
(六)强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气象保障
16.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和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气候承载力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对厦门区域影响的监测和评价,加强气候环境的动态跟踪研究。强化气候变化对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进一步完善厦门城市内涝阈值、通风廊道规划、热岛效应评估等气候适应性研究。探索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推进“中国天然氧吧”和“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推荐认证工作。建立温室气体监测评估系统,开展温室气体浓度监测与研究。开展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
17.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城市环境和健康气象科技支撑。加强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开展输入型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区域传输预警和气象条件对主要污染物影响的定量评估。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联合开展夏季臭氧等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加强面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的气象服务,提高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8. 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将气象纳入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加强有关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支持将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强化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出境访问进修。深化气象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吸引和集聚气象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气象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新一轮部市气象合作,持续深化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加强统筹规划。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全市气象观测网络,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实现气象监测的共建共享共治。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气象局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定修订和应用。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资源规划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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