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首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厦府办〔2023〕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发言材料》《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交流材料》我市需学、可学的部分,市营商办牵头制定了《厦门市2023年首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牵头单位自2023年6月起至任务完成为止,于每月5日前将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市营商办,由市营商办汇总上报市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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