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补充通知

厦府〔2023〕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156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类(含永久基本农田)的调节系数均为1.0。

二、本补充通知自2023年9月8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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