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24G01-G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4〕209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J2024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55号)、《关于J2024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6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3灌口片区灌新路与金龙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J2024G01-G)、集美区11-06后溪片区新324国道与新田路交叉口西南侧A地块(编号:J2024G02-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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