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的通知

厦府〔2024〕2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厦门市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予以公布。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传统风貌建筑的管理责任和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厦门市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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