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05-13编制单元(海沧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厦府〔2025〕42号

市资源规划局、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

你们《关于呈请批准05-13编制单元(海沧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5〕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05-13编制单元(海沧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重要依据,请你们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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