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T2025G01-G地块等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5〕67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T2025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3号)、《关于T2024G06-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4号)、《关于2025X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5号)、《关于H2025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6号)、《关于H2025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7号)、《关于J2025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同安区12-20西柯片区美溪道与浔溪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T2025G01-G)、同安区12-21美林片区圳南二路与圳南三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T2024G06-G)、翔安区13-21莲河片区翔安南路与霞浯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5XG01-G)、海沧区05-12沧江新城片区海新路与马青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H2025G01-G)、海沧区05-12沧江新城片区福泉路与福泉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H2025G02-G)、集美区11-16凤林片区海凤路与乐天路交叉口北侧地块(编号:J2025G01-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依法依规开展上述地块出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