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定价问计民生、服务民生的保障作用,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面向社会征集关于我市市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建议,共计收到建议13条,基本同意建议标准。意见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能够开设更多有益的课程,二是保持教师队伍稳定,持续提高办园质量,三是建议私立学校价格能够降低些。
感谢热心市民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注,关于市民们的建议,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在后续工作中予以考虑,进一步引导我市学前教育的有序发展。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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