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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市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2024-12-04 14:37 字号:

  《厦门市应急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厦发改规[2022]1号)将于2025年1月24日期满,国家、省、市新修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及我市工作实际中的变化,市发改委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11月21日-11月30日在市政府官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期,共收到4条宝贵意见。有1条意见涉及成品粮品种问题,成品粮主要是为满足应急需求,目前我市成品粮包括大米、小麦,此次将小包装食用油纳入,而大豆、粗粮不适宜纳入成品粮范围。有2条意见提及成品粮流入市场后的质量问题及监管。我市成品粮管理期间严格执行质量监管,轮换后的成品粮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本规定仅针对政策性粮食的管理,经营性粮食由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监管。另外1条为建议性意见。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结合热心市民的意见,尽快修订印发《厦门市应急成品粮管理办法》。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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