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3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市1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二十二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2130172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龙东村,村北路与沈海高速公路龙掘(窟)东服务区之间区域东侧至龙东溪这段被侵占用于堆放货物、养殖鸡鸭等,绿化地变成裸露的黄土地,导致扬尘,雨水和污水往龙东溪直接排入大海(出口处在方特旅游区南边)。工程车辆倾倒建筑废土、杂物至该区域东面下凹地。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厦门市同安区沈海高速公路龙掘(窟)东服务区东侧与村北路至龙东溪之间地块,属洪塘镇龙东村,已被征收,主要为国家管网集团福建成品油管道、中海油天然气管道、华润燃气管道用地以及电力公司用地,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2.该地块上发现3处杂物堆放,均位于村北路旁,地块上有一处圈养家禽。 3.举报件反映的区域内未发现有黄土裸露的情况。经延伸排查,龙东溪左岸因正在实施龙东溪综合治理项目,河道疏浚施工造成临时裸露。 4.该地块上无村民居住,无污水排放,沿村北路往龙东溪方向有一条排洪沟,雨水从排洪沟汇入龙东溪。 5.现场发现两处垃圾点,一处为建筑垃圾,占地约50平方米,土方量约100立方米;另一处为土头倾倒点,占地约2200平方米,土方量约5500立方米。 |
部分属实 |
完成堆放杂物搬离;转移圈养家禽;对河岸裸露黄土采取防扬尘措施;清运建筑垃圾。 |
1.洪塘镇牵头组织执法等部门,通知杂物所有人限期搬走堆放杂物,目前已完成清理。 2.洪塘镇牵头劝导家禽养殖户将家禽转移到自家区域内养殖,于12月25日前完成。 3.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河道疏浚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绿网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安城市管理局将于12月25日前完成对工地扬尘违法行为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查处。 4.洪塘镇将督促地块管理单位对现场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地块进行复绿,相关工作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同安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该区域偷倒废土垃圾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130167 |
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布塘村大溪村村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仓库:1.2012年布塘村村民蔡某东(顶溪大里229号、229-1,229-2)占用村中一亩基本农田违规建造铁皮、瓦房;2.布塘村村民蔡某生、蔡某德(顶溪大里230,230-1号)违规占用农田二亩多,搭建仓库;3.布塘村村民蔡某东(顶溪大里259,259-1号)占用村中一亩农田违规建造仓库出租;4.布塘村大里溪103号蔡某娇占用农田保护耕地违规建两栋住宅。 |
厦门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布塘村顶大溪里229号、229-1号、229-2号等3处建筑物均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涉嫌违规建设。建筑物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均非基本农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情形。 2.顶大溪里230号、230-1号所属当事人为布塘村村民蔡某人而非蔡某生、蔡某德,2处建筑物均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涉嫌违规建设,230号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30-1号仓库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均非农田,不存在占用国家农田情形。 3.顶大溪里259号仓库所属当事人为布塘村村民蔡某人而非蔡某东,259-1号仓库所属当事人为布塘村村民蔡某庭而非蔡某东,2处建筑物均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涉嫌违规建设,该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的对照表,属于一级类中的“其他土地”性质,不存在占用农田情形。 4.举报件反映的蔡某娇2处住宅均未取得合法批建手续,涉嫌违规建设,17号房屋的土地性质为村庄用地,103号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均非农田保护耕地,不存在占用农田保护耕地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依法对违法建筑立案调查。 |
同安城市管理局已于12月15日对上述9处无手续涉诉建筑物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3FJ202312130175 |
厦门市海沧后祥路莹怡工业园区,厦门标特工贸有限公司四个喷漆车间内,建有几条大型自动喷漆生产加工线,车间外设有几个废气排放口,未集中收集处理。该公司油漆年用量360多吨,与环评审批报告表中年使用量10吨不符。整个园区弥漫着刺鼻油漆味。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企业为厦门标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建有2个喷漆车间,分别建有1条手动喷漆生产线和1条自动喷漆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排放。该公司生产车间采取微负压密闭,车间设有13个新风吸风口。举报内容反映的“车间外设有几个废气排放口”,实际是该公司新风系统设置的13个吸风口。 2.该公司经批复的环评文件中油漆预计年总用量501.75吨、稀释剂年用量100吨,2023年采购使用的油漆和稀释剂数量总计约9.95吨,未超过环评审批中的设计使用量。 3.现场检查时,工业园区内未发现明显油漆味,但偶尔会有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海沧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制度,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最大程度防止废气“跑冒逸散”。 2.海沧生态环境局安排废气采样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FJ202312130174 |
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同安建材园103号旁,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及业主同意,私设垃圾点,导致该处每天垃圾成堆,臭味明显,影响附近商铺运营。请求拆除该垃圾点并按园区原有规划点位设置垃圾屋。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人反映的同安建材物流园园区规划建设时未设置垃圾投放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商户自发在建材物流园103号北侧空地投放垃圾,形成了一个自然垃圾投放点。2008年原物业公司在此地设置了一个露天垃圾池。2022年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驻后对该垃圾池进行提升,设置了垃圾分类投放桶。根据厦垃圾分类办〔2021〕11号规定,垃圾投放点设置由物业公司选址后,向群众公示后实施,无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该垃圾分类点目前每日转运1-2次,因部分商户随意抛投垃圾,部分垃圾未能规范入桶、掉落在地,加上垃圾桶及地板清洗不彻底,导致产生臭味。 3.因新垃圾屋正在建设还未投入使用,为保证商户垃圾日常转运,该垃圾点位暂时予以保留,待新垃圾屋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撤离该垃圾点位。 |
部分属实 |
完成垃圾点位提升改造,解决环境脏乱问题。 |
1.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并征求区域周边商户意见合理重新选址,并在点位上建设封闭式垃圾屋。该处垃圾屋已开始施工预计12月25日前可全部完工。 2.垃圾屋改造完成前,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该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巡查力度,每日清洗垃圾桶、地板,及时转运垃圾。 3.待新垃圾屋建成投入使用后,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销旧垃圾投放点。 |
未办结 |
无 |
5 |
X3FJ202312130176 |
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违规建设信号铁塔,与居民区一墙之隔,辐射影响居民。要求移除。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信号铁塔为集美区海上五月花信号铁塔基站。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厦府〔2021〕49号)文件,该站点建设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属于规划批复建设的站点,并非违规建设。经测量,该基站距离周边海上五月花小区二期围墙约为5米,距离最近居民楼墙体约20米。 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2022年委托第三方环评检测机构对基站辐射情况进行检测,辐射值符合且远低于国家标准。 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于12月17日委托第三方环评检测机构对基站进行现场辐射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完善基站运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做好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
集美区联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积极做好海上五月花小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力争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3FJ202312130183 |
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西亭北二路段和西亭北路)车流量大,隔音棚未完全封闭,噪声严重超标,特别是夜间10点后严重扰民。 |
厦门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2021年6月起,厦门市对海翔大道进行提升改造,举报件反映的路段处于提升改造范围内。该路段除隧道及下穿通道无需建设隔音设施外,已设有隔音棚约685米、隔音屏约100米,剩余路段隔音屏由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该路段增设隔音棚后,道路封闭段总长为1465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本封闭路段参照二类隧道标准设计,需在隔音棚上方设置通风口作为排烟设施,以满足通风排烟要求,故隔音棚未完全封闭。 2.该路段在工程可行性报告中预测单向车流量近期(2026年)为48845辆/日、远期(2036年)为50818辆/日。目前,该路段单向车流量日均约67400辆,已超工程可行性报告中的远期预测。 3.2023年12月16日-18日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路段周边的中交和美新城及西亭嘉园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路段噪声超标。 |
属实 |
12月31日前完成海翔大道(公铁立交-香山段)提升改造工程在该投诉路段的剩余隔音屏安装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公安技防综合抓拍系统建设工作。 |
1.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已安排人员对该路段路面及隔音设施等附属设施进行详细排查,路面整体平整,隔音棚及隔音屏无破损。 2.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被举报路段的剩余隔音屏实施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同时加快推进综合抓拍系统的实施,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3.厦门市交警支队已采取动定结合的方式加强巡查,科学部署警力,避免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产生噪声污染。 4.集美区政府已加强与被举报路段周边小区居民的联系,通过加入业主微信群、联系小区物业管理处等方式,及时关注信访动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未办结 |
无 |
7 |
X3FJ202312130170 |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花山澳溪村,同安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某明、郭某福以做森林防火线名义,在莲花山澳溪村一侧土地盗采国家土地资源,未按实际规划施工,扩大作业范围,造成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破坏森林环境。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对象为莲花镇澳溪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该工程经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并依法公开招标,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项目于2023年9月15日进场施工,计划2024年1月13日完工。 2.12月15日,同安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时,项目施工开挖土方均在施工设计范围内,不存在“盗采国家土地资源”情形,且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利用,就地平衡,土方无外运。经现场实际测量复核,施工道路按实际规划施工,未超过设计范围。相关边坡裸露属于临时合理放坡,雨季来临会造成少量的水土流失。施工方道路施工完成后将对裸露边坡喷洒草籽,防止水土流失。 |
部分属实 |
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水土流失。 |
1.12月15日,莲花镇政府督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因松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进行压实并喷洒草籽,防止雨季来临时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施工方已于12月21日完成整改工作。 2.同安区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8 |
X3FJ202312130186 |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金柄村,2023年7月29日受山洪影响,山体、农田、房屋、村庄等被冲毁,要求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
厦门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受2023年5号台风“杜苏芮”的影响,新圩镇金柄村7月29日遭遇极端强降雨,大仑山南侧山体发生多处坡面型泥石流。新圩镇金柄村出现河道淤积、护岸倒塌、山下农田被山洪砂石覆盖等情况。灾后翔安区政府共投入资金400余万元,组织实施了多个应急抢险工程,并于10月18日完成所有应急抢险工程的竣工验收,基本消除了大仑山坡面型泥石流所带来的影响。 2.现场检查发现,受强降雨影响,金柄村大仑山山谷留下3条泥石流沟,目前泥石沟基本稳定,未发现大仑山山体整体冲毁的情况。 3.新圩镇金柄村灾后有340亩农田被砂石掩埋,已组织群众完成清理复耕约190亩,目前尚有约150亩偏僻地段农田被砂石掩埋。 4.7月29日极端强降雨造成的泥石流导致土地公庙至金柄溪山洪沟堵塞,部分村民院落及村道淤积泥沙,未发生房屋、村庄被冲毁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组织对金柄村内被砂石掩埋的农田进行清理,对冲毁、淤积的灌排渠进行修复,对受损沟渠和排洪设施进行疏通提升改造。 |
1.新圩镇金柄村大仑山为原始山体,未进行过任何开发利用,生态状况良好,金柄村大仑山暴雨造成的泥石流沟拟采用自然恢复为主、工程项目辅助的方式进行恢复。 2.翔安区政府生成新圩镇金柄村水利水毁灾后修复项目、农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对金柄村现有的受损沟渠和排洪设施进行疏通提升改造,清理农田掩埋砂石,修复被冲毁、淤积的灌排渠,计划于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3.翔安区政府生成金柄村农田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清理150亩农田掩埋砂石,修复被冲毁、淤积的灌排渠2.5千米,恢复农业耕作,项目拟定2024年1月底开工,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
未办结 |
无 |
9 |
X3FJ202312130162 |
厦门市同安区:1.洪塘镇新厝村月龙路380号北侧大量林木被破坏,违法建设石子场,石头破碎筛选时粉尘飞扬,严重影响周边环境;2.大同街道东宅村郭坑里175号东侧,长年堆放工业废料垃圾,环境脏乱,严重影响环境;3.大同街道东宅村龙秋里100号及111号附近的篮球场及周边长期堆积工业废料垃圾,周边环境脏乱,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洪塘镇新厝村月龙路380号北侧为厦门市固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用于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分解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该地块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发现“大量林木被破坏”的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因雾炮机、喷淋等降尘设备配备不足,未能有效降尘,且现场堆放建筑垃圾、砂、碎石等,虽然均已绿网覆盖,但因场内道路未硬化,路面积尘,车辆进出及起风时均会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该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 2.大同街道东宅村郭坑里175号东侧地块使用人为蒋某健,其以捡拾纸皮、塑料等废品出卖为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工业废料,但捡拾的废品分拣后,部分垃圾随意堆放在道路边,导致环境脏乱影响环境卫生。 3.举报件反映的大同街道东宅村龙秋里100号及111号附近的篮球场及周边为国网同安分公司东宅变电站所有,该变电站已于2023年7月完成装修,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工业废料,现场堆积的垃圾是该变电站在装修过程中产生未及时转运的土头垃圾。 |
部分属实 |
清除堆积垃圾废物,规范企业生产,解决居民困扰。 |
1.洪塘镇政府于12月15日责令厦门市固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石子场相关作业设备,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石子场内所有建筑垃圾、砂、碎石清运出去,在完成清运前,用绿网覆盖防治扬尘污染。 2.同安生态环境局于12月15日对扬尘污染问题开展调查。 3.大同街道于12月14日分别向蒋某健和国网同安分公司东宅变电站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均已于12月15日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 |
X3FJ202312130161 |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乐山社区九栈林里村民康某景在山脚下:1.提炼地沟油,渣水到处排放,将动物尸体到处丢弃,污染空气和水源;2.在此林地违建厂房5000平方米,用于出租破碎矿石,粉尘漫天,电镀铁件,电镀水到处乱排,污染水源。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面积约7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果园地。康某景占用3000平方米从事家禽养殖场,并将其余地块分别出租给他人作为铁件打磨加工厂、塑料破碎回收厂、喷砂加工厂等小作坊,这些经营主体均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属于“散乱污”作坊。 2.康某景于该地养殖家禽1600余只,无合法审批手续,养殖废水直排至周边果园地。现场可见8只塑料桶存放餐厨垃圾,1口铁锅烹煮餐厨垃圾,6只铁桶盛放油脂,疑似提炼地沟油。现场检查未发现动物尸体。 3.地块上的李某铁件打磨加工厂、康某景塑料破碎回收厂、廖某福喷砂加工厂有多处集装箱管理房和其他简易搭盖等构筑物,共占地面积770平方米;露天堆放大量废旧塑料,存在扬尘问题,地面有部分废水痕迹,现场未发现破碎矿石的情况。 4.现场无电镀铁件及设备,未发现电镀废水到处乱排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清理设备,清退家禽养殖,对违规占地行为进行整改,取缔“散乱污”企业,复绿果园地。 |
1.同安生态环境局、新美街道牵头,于12月30日前对提炼地沟油设备进行清理,并由同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立案调查。 2.同安区农业农村局、新美街道于2024年1月13日前对违规养殖家禽进行清退,并由同安城市管理局开展立案调查。 3.12月14日,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对康某景违法占地(违章搭建、堆放集装箱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新美街道将督促当事人于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并种植复绿。区农业农村局对康某景违法占用果林地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4.新美街道下达《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办事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三家无证小作坊予以取缔,并要求其于2024年1月13日前拆除设备、搬迁该址。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X3FJ202312130204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岩内山头被6组村民陈某军和陈某元借某项目修护边坡之名违规开山采矿,山头变荒山,将公有的岩内水库一分为二占为自己池塘,破坏生态环境;非法违建30000平方米铁皮房承租给屠宰牛基地,空气恶臭难闻。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批举报件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为厦门市集美区文源山都市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及边坡防护工程,建设企业为集美区文源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批准使用林地共24.219亩。该合作社在西北侧高陡边坡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施工后,存在超出林业部门审批范围,毁坏商品林地4.8345亩的行为,已于12月4日被后溪镇责令整改并立案调查,目前已缴纳罚款。 2.检查发现该合作社边坡防护工程存在开采石料的情况,但未对外销售,全部用于该处地灾治理工程,工程按照设计施工方案合法合规施工,无需办理开采证。 3.岩内湖山围塘为天然形成湖泊,位于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水库北侧,与岩内水库间存在一拦砂坝间隔,该围塘在岩内水库建设之初就已存在,由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管理,不在岩内水库校核洪水位范围。2023年12月13日,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和后溪镇组织排查,岩内水库校核洪水位81.54米(85高程系)范围内没有违建,未发现围库造景占为己用的情况。 4.举报件反映的铁皮房为属历史遗留“两违”建筑,建筑面积1500.82平方米,三调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占用耕地。该处建筑于2021年租赁给集美区后溪镇港头村村民颜某传,用作肉牛中转场,目前保持空置状态,内部已冲洗干净,无牲口暂养,未发现空气恶臭难闻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完成对暂养肉牛的清理,解决空气恶臭难闻问题。 |
1.集美区文源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已恢复部分植被等待验收。后溪镇人民政府跟踪督促合作社落实整改情况,及时组织现场验收。 2.违建铁皮房属历史遗留“两违”建筑,适用可分批逐步处理的原则,暂时予以保留。集美区将对照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情况,进行征拆等处置。 |
未办结 |
无 |
12 |
X3FJ202312130160 |
厦门市同安区馨贝昉幼儿园,未经合法审批,违规开设食堂,未配套建设垃圾屋,油烟、异味扰民,垃圾随意堆放。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同安区馨贝昉幼儿学苑已取得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根据《厦门市同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同安区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公共机构(含中小学校、幼儿园)设施规范仅对分类垃圾桶进行要求,不强制配套建设垃圾屋。 3.馨贝昉幼儿学苑后厨炒菜区域涉及餐厨油烟排放,油烟通过普通抽油烟机集中后接入该栋楼房砖混结构烟囱烟道内,存在油烟排放不规范问题。 4.馨贝昉幼儿学苑将餐厨垃圾桶放于厨房,其他垃圾桶设置于室外,未按规范设置垃圾桶,且有少量垃圾落地。 |
部分属实 |
规范设置垃圾桶,安装配套油烟净化器,降低油烟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1.同安区城市管理局于12月14日对馨贝昉幼儿学苑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年12月19日前完成整改。馨贝昉幼儿学苑于12月15日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好油烟净化器。 2.针对未按规范设置垃圾桶问题,馨贝昉幼儿学苑于12月14日已配齐并摆放好所有垃圾种类分类桶,并保持室外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13 |
X3FJ202312130163 |
厦门市同安区同安集中工业园区信阳电子工厂内,同安园268-4号五层之二翎创科技公司,从事喷漆作业,环保设施经常不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味道极其难闻,信访人质疑是否具有环保审批手续。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涉及的单位为翎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按规定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登记。该公司喷漆和烘烤废气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水帘柜喷淋水和湿式漆雾处理塔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内污水管网。 2.检查发现该公司清洗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员工用塑料箱将未经处理的清洗废水直接倾倒到废水排放口排放。同安生态环境局对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 3.该公司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喷涂、烘烤工序正常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排气筒出口旁可闻到轻微异味,车间外没有闻到喷漆异味。同安生态环境局对废气排放口所排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待出。同安生态环境局计划于12月26日开展臭气浓度监测。 |
部分属实 |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同安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12月15日下达责令改正文书,并对该公司产生生产废水的产品清洗线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依法移送行政拘留。 2.同安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同安区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D3FJ202312130038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山边社区下土楼新村18-1、18-3、18-4占用已征地违建厂房,西侧地块用于堆放废铁件,噪声、粉尘扰民。28号楼旁已征地被挖作景观鱼塘。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孚莲西路北侧,均为已征地块。下土楼新村村民李某实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下土楼新村建成18-1号、18-3号、18-4号三处构筑物,总占地面积3149.25平方米,并转租给两家企业(厦门同生工贸有限公司和厦门恒伟顺工贸有限公司)使用。2021年2月24日,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二审诉讼结束,进入执行程序。 2.西侧堆放废铁件地块原为李某实非法使用,目前由厦门市海沧区豫海欣废铁物资打包场租用,占用面积2181.37平方米,现场存在铁件堆放。该公司主要经营废品打包业务,作业期间存在间歇性较大噪声,部分黄土裸露和扬尘。目前该打包场已停止作业,正在清理。 3.下土楼新村28号楼旁池塘由下土楼村民出资开挖,目前为景观池塘,由下土楼小组代管,不归个人使用。 |
部分属实 |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景观鱼塘的回填,以及对废铁打包场地块的清理;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违建厂房内设备搬迁及违法建设拆除。待清理完成后,交付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围挡管理。 |
1.海沧区城市管理局已分别向当事人及厦门同生工贸有限公司和厦门恒伟顺工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送达《责令搬迁清理通知书》,要求其于12月24日前完成搬迁。 2.海沧区东孚街道于12月30日完成景观鱼塘的回填,以及对废铁打包场地块的清理。 3.海沧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对违法建设厂房拆除。 4.海沧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D3FJ202312130036 |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680号-5,王中王烤卤,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无果。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王中王烤卤店位于仙岳路680号之5C。在17时至22时营业期间,有时存在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现象,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商户及群众。 2.2021年以来,该店因噪声扰民先后被投诉10次,每次接到投诉,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江头派出所均有派人到现场处置,对店面经营者进行教育劝阻,引导其采取其他合法合规的宣传方式;同时,对每次投诉均落实回访。虽然每次12345平台投诉均及时现场处置,但该店噪声扰民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
部分属实 |
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
1.12月14日至15日,湖里区相关部门多次约谈教育该店经营者,经营者承诺文明经营。 2.12月14日上午,湖里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暂扣该店高音喇叭。 3.湖里区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商家文明经营,避免问题“回潮”。 |
已办结 |
无 |
16 |
D3FJ202312130023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1000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该处居民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开设餐饮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且该处中央厨房为2023年11月份新建,属于违法项目。调查情况回避违法行为,只提油烟、噪声不超标。要求该餐饮项目搬迁。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德善堂餐饮配餐中心厨房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白鹤山路3号1层,2至3层为养老中心使用,4至7层为住家,未与居住层相邻。该处1至3层房屋,权属人为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2021年划拨给思明区政府用于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使用(该中心建设系2023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项目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经公开招投标确定由厦门德善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和运营)。 2.该厨房烟道设置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该处油烟管道属豁免项目,并符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执法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探索专用烟道加装规范,属为供餐饮业经营而配套设立的专用烟道。 3.该厨房设置在白鹤山路3号1层,未与居住层相邻,且该场所已配备油烟净化设施,设置油烟管道,从1楼延伸至7楼顶部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
部分属实 |
保持油烟、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要求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得影响周边居民。 |
已办结 |
无 |
17 |
D3FJ202312130016 |
厦门市翔安区香山风景名胜区山上,网红打卡点布景,违规破坏、占用几十亩林地、耕地,经营烧烤、团建活动等项目,严重破坏山林。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网红打卡点布境为乡林(厦门)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租赁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茂林社区学校路333号附近土地用于开发香山·乡林露营基地项目,项目面积约6972平方米,林地面积约2295平方米,剩余为耕地、果园地及少部分坑塘水面,总面积共约4677平方米。 2.2012年3月到12月翔安区原新店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整理时已将该地块林木采伐,但现仍具备林业复植条件,未发现乡林公司在租赁土地后有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乡林公司在该地块上种植草皮、铺设透水布(上面放置石子)、建设活动板房及临时放置露营器材,建设露营基地。 3.12月7日,厦门市资规局翔安分局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
部分属实 |
对非法占用土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并恢复土地原状。 |
1.12月15日,翔安区城市管理局对乡林公司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其开始拆除违法搭建的简易活动房、帐篷,搬离地上物。现场13处建(构)筑物,已自行拆除6处,剩余7处。 2.待乡林公司完成拆除及搬离作业、退出非法占用的土地后,香山街道将组织对相应地块进行复耕复绿,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D3FJ202312130006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1000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厦门中非世野野生动物园实际上一直以动物园名义对外经营,不仅是驯养场所。之前曾向厦门市市政园林、生态环境、资源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反映过,相关部门回复称该动物园未批先建,没有用地、审批手续等,与本次政府公开答复的内容不一致。且该动物园非法占地,处罚后仍继续占地经营。诉求是依法依规处理该动物园,善意处置小动物。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七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中非世野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仅持有营业执照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为驯养场所,此前确以“野生动物园”名义对外经营。 2.2016年7月,翔安区发现中非公司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翔农林责罚通字〔2016〕第13号),并组织公安、林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2019年2月18日,同安区人民法院对中非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单位厦门中非世野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周某威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9年3月,该公司已完成补植复绿24亩并验收。 3.2019年7月,厦门市对该公司林地内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除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保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所保留必要的设施外,翔安区已拆除其他建筑及设施3087.6平方米,该驯养场所现有各笼舍总面积为400.8平方米,另有4个集装箱120平方米、饲料间20平方米、废弃中巴12平方米、凉亭5平方米、移动厕所2座14平方米,均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4.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将驯养场所中的部分设施用于售票、零售、停放车辆等经营性用途,不符合野生动物驯养场所管理的规定。 5.2023年以来,翔安区先后指派官方兽医和执法人员到中非野生动物驯养场所现场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组织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专项检查,改善动物的生活条件,加强猛兽区的安全措施,对个别体型偏瘦的动物,增加了饲料供给和营养调配。2023年11月15日,翔安区委托专家对中非公司驯养的野生动物健康和饲养条件进行评估,认定动物种群处于健康状态,动物饲养设施、展示环境、疾病防控等可满足野生动物健康要求。 |
属实 |
规范野生动物驯养场所。 |
1.翔安区政府已于12月14日成立中非公司售票调查处理工作专班,目前已有两家平台停止售票。 2.翔安区已立案查处该场所非法占地问题,该驯养场所已于12月12-14日清理场所内设施11处,拆除3.02亩改变用途的路面、停车场、台阶。 |
未办结 |
无 |
19 |
D3FJ202312130003 |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大乡村,福厦高铁每天从凌晨4点多开始运行持续至夜间11点多,噪声、震动扰民。 |
厦门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福厦高铁北起福州市、途经莆田、泉州、南至厦门、漳州,全长277公里,设计时速350km/h,于2023年9月28日建成通车。其中同安段长约13.6公里,全程高架,穿越洪塘镇大乡村等5个村居。其中洪塘镇大乡村段约320米,征地红线宽度为18米且该段两侧居民住宅较为密集。 2.12月16日,同安轨道办和洪塘镇委托第三方分别在早上6:34和7:06、上午10:24和10:54、下午4:28、晚上11:02等不同时间段,对比较靠近高铁一侧10米至62米地段内的大乡村部分村民住宅内进行噪声和震动数据采集。第三方采集洪塘镇大乡村位于铁路干线两侧,属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噪声最大允许值为70分贝,夜晚最大允许值为60分贝。监测结果显示,高铁列车瞬间通过时的噪声已超标;震动值在标准范围内。 3.高铁途经居民聚集区段高架桥梁上有安装声屏障;根据市铁指〔2022〕68号纪要,依据福厦高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对于高铁主线无声屏障措施的超标敏感点及采取声屏障措施后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今年7月份(高铁开通前),同安区完成了市下达的13416㎡(涉及大乡村等9个村居)的隔声窗安装任务。 |
部分属实 |
实施隔声窗安装,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
在前期完成隔声窗安装任务的基础上,将根据村民意愿,同安区轨道办近期拟对高铁沿线两侧(高架已安装声屏障)100米范围内未安装隔声窗的客厅和起居室住宅继续实施隔声窗安装,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根据初步统计,隔声窗安装面积约2500㎡,投资费用约156万元,计划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 |
未办结 |
无 |
截至当日,移交厦门市的前22批信访举报件345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97件(含阶段性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