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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3-11-09 10:47 字号: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表彰一批厦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超过公示期的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92-2893309

  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中楼4楼407室

  邮编:361000

  附件:1.厦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2.厦门市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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