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公示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评审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2-2893779、2893752
来信投递: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附:《2025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公示名单》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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