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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房产落户政策
2024-08-20 08:37字号:

  在本市有住宅类房产可申请落户

  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我市调整房产落户政策,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

  值得一提的是,若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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