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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01-02 14:42字号: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研究出台我市《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推动我市2025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制定过程

  2024年11月,市发改委征求各相关单位2025年一季度拟实施政策措施,结合省里一季度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形成《若干措施》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审查,并经第9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4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适用范围为厦门市辖区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7个方面、23条措施。

  第一部分:深挖潜力促消费,共2条。包括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安排资金支持开设品牌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安排1000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予以分档补贴;激发冬春旅游市场活力,一季度策划推出“探秘厦门 缤纷跨年”等系列文旅活动290场以上。

  第二部分:紧抓项目扩投资,共5条。包括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对接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政策,争取将更多消费品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海洋经济项目建设;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适时发放购房消费券,继续推动房产展销会,加快商品房销售;加强项目要素保障,争取将更多2025年用地项目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

  第三部分:扩大工业生产,共2条。包括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各区、火炬高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评比,并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延续实施开拓市场奖励政策,力争一季度支持企业举办专场活动8场以上。

  第四部分: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共6条,包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力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大项目;深入组织开展走访对接,积极开展节日期间走访看望返乡企业家、专家和各界人士活动;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力争一季度市、区组织各类招聘活动200场以上;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争实现对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走访全覆盖、有效融资需求对接100%;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力争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100亿元以上;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

  第五部分:做好冬春农业生产,共2条。包括加强冬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面落实1.62万亩春粮种植任务;抓早抓好春耕春播,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抓好一季度粮食增产工作。

  第六部分: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共3条。包括稳定外贸增长,支持企业用好供应链协作基金机制,利用低利率融资助力业务拓展;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对上年度出口符合条件的小规模企业,其在政策性保险机构投保的基本风险统保保费给予全额扶持;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与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一季度到资500万美元及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含新设立、增资等)给予奖励。

  第七部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共3条。包括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扎实做好迎峰度冬工作;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加强对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群体的探访关爱。

  六、注意事项

  《若干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国家、省在扶持资金上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七、关键词解释

  1.两重: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2.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综合处,0592-28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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